安徽省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安徽省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境内
- 规模: 肥东县撮镇灌区是利用巢湖水源的大型多级提水灌区,灌溉区域涵盖撮镇镇、桥头集镇、店埠镇、石塘镇等相关乡镇和一个园区,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6万亩,为大型灌区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FBZ00808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灌溉水源工程、泵站工程、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渠(沟)系建筑物工程、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工程等 ; 编制项目建议书(如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根据可研及设计需要进行必要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初勘和详勘);相关专题的编制(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相关专题报告,以满足主报告审查审批需要)、协助组织及配合审查工作;必要的科研试验及建筑物安全鉴定;工程建设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工作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
候选人公
示
一、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2025AFFBZ0080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开标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安徽省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
131号
投标费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各阶段勘测费、工程设计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编制费的
93.50%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项目建议书(如需):按招标人要求;(2)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3)初步设计报告服务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概算及图纸,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要求;(4)专题编制(如需):满足项目审批需求;(5)招标设计阶段: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技术要求、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6)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现场设计代表进驻工程现场等后续服务应满足施工及验收的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南联土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
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众望街45号603室-18
投标费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各阶段勘测费、工程设计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编制费的
93.58%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项目建议书(如需):按招标人要求;(2)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3)初步设计报告服务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概算及图纸,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要求;(4)专题编制(如需):满足项目审批需求;(5)招标设计阶段: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技术要求、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6)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现场设计代表进驻工程现场等后续服务应满足施工及验收的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服务一批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文化广电大厦
15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0551-625515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4872号金融港中心B3栋1202室
项目负责人:黄工
联系电话:
0551-63695260
公示期:
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0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B3栋1202室,联系人:黄工、方工,联系电话:0551-6369526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