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垦集团皖河农场有限公司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安徽省农垦集团皖河农场有限公司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皖河农场公司大联分公司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田间道路修复工程;②灌排及渠系建筑物工程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农垦集团皖河农场有限公司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FWGZ0013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农垦集团皖河农场有限公司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农垦 集 团皖河农场有限 公 司部分道路改(扩)建 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农垦集团皖河农场有限公司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 :2024AFWGZ00132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4 年 01 月 23 日
开标日期 : 2024 年 02 月 27 日
安徽省农垦集团皖河农场有限公司部分道路改(扩)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安徽宝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南路科创中心 B 座 1803 室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玖万叁仟贰佰柒拾元壹角整(¥ 5593270.1 元)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 :150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安徽华策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 :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检察院宿舍楼 104 号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玖万伍仟壹佰贰拾玖元叁角陆分(¥ 5595129.36 元)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 :150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安徽必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万振逍遥苑荷风苑 6 幢 11 号门面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玖万壹仟陆佰伍拾捌元柒角伍分(¥ 5591658.75 元)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 :150 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
招 标 人:安徽省农垦集团皖河农场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双河口
邮 编: 246000
联 系 人:韩部长
电 话: 138660420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 27 号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 18009691841
公示期: 2024 年 0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3 月 04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 27 号,联系人 : 崔工,联系电话: 0551-65149581-842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人:王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 468 号通和易居同辉南苑 19 号楼,电话: 0551-68166851 【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2024 年 02 月 29 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