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12-15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 项目地址: 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岳小河路与汤口路交口西北角
  •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3800平方米,为一个建筑单体,建筑高度70.85m,包括引江济淮工程管理用房、科创中心、引江济淮工程博物馆(名称待定)、地下车库、人防车库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GFAGZ02380(安天e采项目编号:25AT51034908042)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GFAGZ02380(安天e采标段编号:25AT51034908042-001) 2.5建设地点: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岳小河路与汤口路交口西北角 ;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土建、安装、消防、配电箱、电梯、装配式、人防防护防化、门窗幕墙等工程内容,装配构件深化设计、采购及施工,具体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19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15
原文链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2025GFAGZ02380(安天智采项目编号:25AT510349080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开标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号27层

投标报价: 114433180.46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肆佰肆拾叁万叁仟壹佰捌拾元肆角陆分)

质量:合格

工期: 11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 96号

投标报价: 114434912.73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肆佰肆拾叁万肆仟玖佰壹拾贰元柒角叁分)

质量:合格

工期: 11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 72号

投标报价: 114433947.46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肆佰肆拾叁万叁仟玖佰肆拾柒元肆角陆分)

质量:合格

工期: 11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人: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方)

址: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

人:彭工

话:0551-6567802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项目负责人:金梦、张立

联系方式: 0551-63735920、63736237

公示期: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A栋805室,联系人:金梦、张立,联系电话:0551-63735920、6373623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方)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