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4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灵璧至埇桥段项目220kV、500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SS-DLQG-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12-24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灵璧至埇桥段项目220kV50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SSDLQG01标段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30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S04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灵璧至埇桥段项目220kV、500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SS-DLQG-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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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4 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灵璧至埇桥段 项目 220 kV 500 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SS -DLQG-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 S04 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灵璧至埇桥段 项目 220 kV 500 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2025DFAGZ0249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5 12 01

开标日期 :202 5 12 23

标段名称: S04 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灵璧至埇桥段 项目 220 kV 500 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SS -DLQG-01标段

标段编号: 2025DFAGZ0249 3-01

S04 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灵璧至埇桥段 项目 220 kV 500 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SS -DLQG-0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淮北万里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路南、闸河路东1幢201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青谷路 26号)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玖佰陆拾伍万贰仟肆佰柒拾伍元整 9,652,475.00)

质量:设计质量标准 合格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 18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工期自合同签订日始)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 亳州益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亳州市聚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大道南侧、庄周路西侧(安徽省亳州市文帝街 8区)

投标报价 :人民币 玖佰柒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 (¥ 9,736,500.00)

质量:设计质量标准 合格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 18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工期自合同签订日始)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安徽莱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蚌埠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蚌埠市黄山大道 8220号(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以北199号五楼)

投标报价 :人民币 玖佰柒拾捌万元整 (¥ 9,780,000.00)

质量:设计质量标准 合格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 18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工期自合同签订日始)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人名称: 安徽建工集团宿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金海街道鞋城八路与拂晓大道交口宿州市泽盛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 2-5层

人: 方工

联系方式: 0551-6550175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 888号

人:高

联系电话: 1870849121 3

公示期: 202 5 12 24 日至 202 5 12 2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 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407 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投诉,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 98号,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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