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包河区发布时间:2025-07-10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项目
  • 概况: 2025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2025ABBFN00062 项目名称:2025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第1包50.000000万元,第2包50.000000万元,第3包50.000000万元,第4包50.000000万元,第5包50.000000万元,第6包50.000000万元,第7包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3500000元 采购需求:2025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详情

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2025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10
原文链接

2025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5ABBFN00062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一通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87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B幢1026室

中标费率:90%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B座1307-1311室

中标费率:83%

第3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中侨中心C座2109-2111室

中标费率:90%

第4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九通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8楼

中标费率:92%

第5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庐东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南二环路交口加侨国际广场B座7楼

中标费率:95%

第6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泉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层

中标费率:92%

第7包:

供应商名称: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902、903、904、905、906室

中标费率: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5 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式宝,朱金萍,张玉梅,许立,朱良安,何伟红,章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收费标准下浮20%(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 2.第1包金额:6000元;第2包金额:6000元;第3包金额:6000元;第4包金额:6000元;第5包金额:6000元;第6包金额:6000元;第7包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联系电话:0551-662203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535【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2025年包河区全覆盖财务审计服务协作供应商采购项目各包别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各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审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51-63357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66220394、66220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94、6622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