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
- 项目地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排云路与望水路交口
-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7.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其中地块二约32万平方米,地块三约28万平方米,地块四约26万平方米,其中含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拟建研发办公、研发厂房、商业服务及配套设施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JBZ50608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和概念性方案设计,含地块二的全部设计、勘察内容及地块三、地块四的概念性方案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8
项目详情
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备案表 , 25 06-340162-04-01-683415
1.4 招标人:合肥海恒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海恒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BFJBZ5060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BFJBZ50608
2.5 建设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排云路 与望水路交口
2.6 建设规模: 项目 总占地面积约 27.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 , 其中地块二约 32 万平方米 ,地块三约 28 万平方米, 地块四约 26 万平方米, 其中含单体建筑面积 2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拟建研发办公、研发厂房、商业服务及配套设施。
2.7 项目投资估算: 1 92000 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暂定三年( 1095日历天), 地块二(设计总承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取得竣工备案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回访合格 为止。地块三、地块四(概念性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概念性 方案通过招标人 确认 同意为 止。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和概念性方案设计,含地块二的全部设计、勘察内容及地块三、地块四的概念性方案设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 1 920 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1.1.1和3.1.1.2的要求:
3.1.1.1 投标人需满足下列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 2)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 3)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1.2 工程勘察资质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3)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 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注:公共建筑指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以《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55031-2022》建筑分类为准 ; 下同。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备 国家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
( 2)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3.1.1.1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员;
( 3)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3.1.1.2条勘察资质要求;
(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 5 年 1 0 月 2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hy.ahggzyjy.com/onlineBidder/default/login_bidder?type=13) 获取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66223912 ; 055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 025 年 1 1 月 1 8 日 1 0 时 3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直接票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 5 年 1 1 月 1 8 日 1 0 时 3 0 分
8.2 开标地点:
8.2.1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2 楼 4 号开标室
8 .2.2 本招标项目采用 “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海恒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德合作创新园 9号楼
邮 编: 2 30000
联 系 人:谷工
电 话: 0551-6383296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551- 66223912 、 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 2588号
电 话: 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 : 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账 号: 175253452168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 102370102100109599326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