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区内
- 规模: 本次项目为新站高新区龚湾河(荃湖北路~祥和路)及其支流提标改造工程,拟按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堤防等级为I级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XBZ01031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或专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后续跟踪服务(含土地报批手续;必要的科研试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初步设计评审、必要的施工图审查、建设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9
项目详情
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5〕27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XBZ0103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XBZ0103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区内
2.6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为新站高新区龚湾河(荃湖北路~祥和路)及其支流提标改造工程,拟按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堤防等级为I级。其中龚湾河整治范围北起荃湖北路,南至祥和路,长约6.3km,龚湾河西支流整治范围西起少荃湖,东至龚湾河,长约1.3km,龚湾河东支流整治范围北起护城路,南至龚湾河,长约1.4km。建设内容包括龚湾河拓宽疏浚、河道护岸防护、蓄水构筑物、沿河防汛通道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28366.0万元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止。
2.9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或专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后续跟踪服务(含土地报批手续;必要的科研试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初步设计评审、必要的施工图审查、建设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水利行业(
河道整治
专业)工程设计
甲级
资质
;
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
甲级
资质
;
③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
资质
;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③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额不小于1.5亿元的防洪治理或河道治理或堤防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联合体协议中应注明勘察费、设计费占合同总额的比例;后续由建设单位分别向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支付进度参见合同约定。
(
2)
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
(
3)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并符合本
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
3.1
(
1
)
项设计资质要求
;
(
4)
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
员
;
(
5)
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需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
3.1
(
2
)
项
勘察资质要求
。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7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8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
.1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10时00分
8
.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3层
邮
编:
230000
联系人:
袁工
电
话:
0551-6266553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5层
邮
编:
230000
联系人:
韦静
电
话:
0551-6577768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
.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
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779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145827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