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红寺镇千头平凉红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红寺镇千头平凉红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范围: 工程类项目需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静宁县红寺镇千头平凉红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计划发布时间: 2025-01-15 17:47:35
- 招标人: 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述: 新建标准化牛棚3900平方米,草料棚240平方米,防疫室、消毒室等相关功能室75平方米,青贮池450立方米,遮雨式堆粪棚100平方米,饲料间和配料间180平方米,配套尿液收集池、消毒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计划养殖肉牛500头左右。
- 发布时间: 2025-01-15 17:15:50
静宁县红寺镇千头平凉红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计划
招标人
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静宁县红寺镇千头平凉红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立项文号
甘财振兴【2024】
23 号
资金
来源
2025 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
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
项目概况
新建标准化牛棚3900 平方米,草料棚240 平方米,防疫室、
毒室等相关功能室75 平方米,青贮池450 立方米,遮雨式堆
类棚100 平方米,饲料间和配料间180 平方米,配套尿液收
集池、消毒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计划养殖肉牛500 头左
右。
估算金额
500.00 万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代理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预计招标时间
2025 年01 月16 日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
2025 年01 月15 日
备注
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考,所
列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
准。
注:此表须加盖招标人及填报人公章,立项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 1 -
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农领办发〔2025〕2 号
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静宁县2025 年第一批中省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3 号)和
《关于提前下达2025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
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4 号)精神,中央和省级下达我
县2025 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559 万元(中
央财政衔接资金33533 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026 万元)。项
文件
- 2 -
目计划经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摸底调查、充分论证,并于1 月6
日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5 年第1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你们,
请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
法》(甘财振兴〔2024〕18 号)、《静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静政办发〔2024〕89 号)及各级财政
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
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一、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第一批项目计划内容全部从《2025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取,综合考量前期设计、资金结构、进度支出
等因素,部分项目预算下达了总资金,不足部分将在第二批中省衔接
资金、市县衔接资金和其他资金中予以保障,各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
可根据预算总资金开展招投标和项目建设工作。一批共安排产业高质
量发展、就业培训、饮水安全、村组道路硬化、巷道硬化、乡村建设、
人居环境整治、其他项目八大类166 个项目。
一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8 类117 个,下达总资金29607.69 万
元,一批中安排资金25344.89 万元。
1.果产业发展项目57 个8570.09 万元,一批实际安排8070.09
万元,其中果园防灾减灾项目中差欠的500 万元在其他资金中扶持;
2.牛产业发展项目10 个4300 万元。安排了平凉红牛良种繁育示
范科技推广基地及村级肉牛养殖基地等项目;
3.蔬菜产业发展项目4 个3528 万元,一批实际安排2478 万元,
- 3 -
差欠资金从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资金中补足。安排了甘沟镇马坡村
蔬菜产业园、司桥乡设施农业二期等项目;
4.种植业基地项目5 个1664 万元,一批实际下达1264 万元,差
欠部分在第二批衔接资金中扶持。保障安排了旱作农业基地、种养业
奖补等项目;
5.村集体发展壮大项目2 个1630 万元,安排了农机装备提升、
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等;
6.农作物户用晾晒场项目20 个1273.34 万元,在全县65 村新建
晾晒场10.61 万平方米;
7.产业道路建设项目18 个3742.26 万元,安排苹果主产区道路
硬化项目2092.26 万元,砂化产业道路162 公里;
8.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 个4900 万元,本次下达2587.2 万元,不
足部分从第二批衔接资金中扶持。
二是就业培训类项目3 个,下达总资金2529.78 万元,一批资金
中安排1202 万元。保障安排了“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村残协爱心
助残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及脱贫劳动力交通费补助项目,差欠资金从第
二批中省衔接资金、县级衔接资金和东西协作资金中补齐。
三是安全饮水及水利设施建设项目1 个,下达总资金2000 万元。
一批安排1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第二批中省衔接资金补齐。
四是村组道路建设项目2 个,下达总资金4007.74 万元,一批资
金安排1107.74 万元。其中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下达3907.74 万元,
本次下达1007.74 万元,第二批中省衔接资金安排1070 万元,县级
衔接资金安排430 万元,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资金安排1400 万元。
- 4 -
五是巷道硬化项目15 个2419.2 万元。在全县15 乡镇26 村硬化
村内巷道19.31 万平方米。
六是乡村建设项目22 个6856.97 万元。安排甘沟马坡、界石铺
高堡、城川大寨、曹务店子、四河周岔5 个和美乡村创建项目,实施
原安吉林、红寺魏沟等8 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深沟小户、余湾
张沟等9 村乡村建设项目。本次下达6406.97 万元,剩余450 万元由
2025 年农村综合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配套。
七是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 个1503.2 万元。安排城关镇、仁
大镇雨污管网铺设项目及发改局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项
目。
八是其他项目2 个575 万元。安排项目管理费、易地搬迁贴息两
个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要紧扣计划内容,做好项目方案编制审批。围绕年度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根据申报整合
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科学论证,进一步优化项目,编制项目实施
方案,做好项目前期设计审批等环节。所有项目要按照甘肃省农
业农村厅等6 部门印发的《甘肃省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规范
管理实操手册2.0 版》(甘农财发〔2024〕16 号)要求,健全项
目库入库、项目实施、公示公告、督查验收、绩效管理、资产管
理等项目资料。各部门和乡镇要制定项目实施时间节点表,倒排
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每月月底前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向财政部门上报资金支付进度。
- 5 -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项目实施工作。资金使用主管部门
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
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
谁负主责”原则,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
质量。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
计划等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所
有工程类项目需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
三要健全利益联结,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按照甘肃省农业农
村厅等6 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
施》(甘农财发〔2024〕57 号)《静宁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
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产业类项目特别是经营
类项目全部要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对设施蔬菜大棚、养殖小
区、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一步细化完善联结机制,依托农
业经营主体运营的项目,三年内农户直接经营资产比例达一半以
上,经营主体承租租金不能低于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300
万元以上项目要制定联农带农机制实施方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
和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要开展绩效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按照“谁管项目、
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
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合同管理、监督
检查、审计监督、项目考评和项目激励制度,各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
责”的原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配合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做好项
- 6 -
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科学化、规范
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五要全程跟踪问效,做好项目督查验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工程质
量及联农带农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通报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同时协调审计、监察部门随机开展项目质量突击检查,对发现的
问题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切实抓好整改
落实工作。
附件:静宁县2025 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年1 月6 日
抄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年1 月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