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甘肃省发布时间:2025-01-10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静宁县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计划发布时间: 2025-01-10 15:24:24
  • 招标人: 甘肃禾土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述: 在静宁县古城镇贾庄村、司桥乡潘王村、威戎镇李沟村、八里镇小山村、治平镇安宁村、城关镇峡门村、曹务镇店子村、细巷镇曹川村、四河镇四河村9村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条件。
  • 发布时间: 2025-01-10 15:22:31
  • 静宁县2025 年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人 静宁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静宁县2025 年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立项文号 甘财农〔2024〕84 号 资金来源 2025 年1 月份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 项目概况 在静宁县古城镇贾庄村、司桥乡潘王村、威戎镇李沟村、八里镇小山 村、治平镇安宁村、城关镇峡门村、曹务镇店子村、细巷镇曹川村、四河 镇四河村9 村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 群众生活条件。 估算资金 730 万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预计招标时间 2025 年1 月11 日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 2025 年1 月10 日 备注 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考,所列招标项目实 际内容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1 - 甘肃省财政厅文件 甘财农〔2024〕84 号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 年中央和 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 大决策部署,支持做好2025 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财政 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 农〔2024〕75 号),现将2025 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 支付预算提前下达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2025 年政府收支分 类科目“1100313 农林水”,支出列“213 农林水支出”,其中农 - 2 - 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列“2130701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 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综合改革 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农〔2023〕130 号)等有关要 求,结合省级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项目安排和分解下达等 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综合改革转 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19〕42 号)要 求,现一并提前下达2025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 标(详见附件)。请各市(州)参照省级做法,在下达非直管县 资金时,将绩效目标一并下达,督促所辖县(市、区)加强全过 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各地要按照《甘肃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 理办法》(甘财农〔2023〕177 号)和《甘肃省农村公益事业建 设财政奖补工作指南》(甘财农〔2023〕180 号)有关要求,认 真选择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规范操作程序,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 支出。 四、为充分体现“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绩效导向, - 3 - 对2023 年和2024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同时滞 后的庆城县、陇西县、西峰区、合水县、舟曲县、泾川县等6 个 县以0.5 为系数测算下达资金。6 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 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2024 年12 月31 日前支出进度仍无明显 改善的,将收回提前下达资金。 五、实施2024 年国家级“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 目的康县、2024 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两项试点的景泰县、古浪 县、永登县、肃州区,要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确 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提前下达2025 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 付预算及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表 2.2025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财政厅 2024 年11 月29 日 - 4 - 抄送:财政部,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甘肃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 年11 月29 日印发 — 1 — 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农领办发〔2025〕3 号 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静宁县2025 年1 月份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5 年第1 次会议研究审定,本次下达静宁县2025 年1 月份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7555.0585 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主管的2025 年 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16 万元、2025 年中央财政产 粮大县奖励资金1546 万元、2025 年第一批县级衔接资金2275.2585 文件 — 2 — 万元;畜牧兽医局主管的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669 万 元;水务局主管的2025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68.8 万元;财政局 主管的2025 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880 万元。现将资金 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请严格按照《甘 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 号) 和《静宁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静政办发〔2024〕 88 号)及各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 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一要紧扣项目计划,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全县年度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目标任务,精准设计 建设内容,理顺联农带动富农机制,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 批复后要及时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乡村振兴局备 案。同时,项目实施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向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要抓好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 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等项目管理 办法,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要严格按照 批复的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标准等项目计划内容组织实施, 杜绝随意变更项目计划。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项目资金由 实施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财政局审核后报账拨付。 三要落实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成效。要按照“谁用资金、 谁管项目、谁负主责”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合同管理、集中支付、 — 3 — 监督检查、审计监督等制度。各实施单位要及时配合县财政局开展 绩效管理,提高项目科学规范管理水平,确保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严格落实项目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财政、 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坚决预防资金使用不 规范、不精准等问题发生。 附件:静宁县2025 年1 月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年1 月6 日 抄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年1 月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