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庄浪县发布时间:2025-03-18来源: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浪县分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庄浪县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庄浪县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131001JH620825002
  • 招标人: 庄浪县林草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庄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庄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142.5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庄浪县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项目作业总面积为7500亩,共分为2个标包,第一标包在赵墩乡、南湖镇、水洛镇、南坪镇等乡镇,完成草原植被恢复3895亩,采购紫花苜蓿草种9737.5千克。第二标包在卧龙镇、阳川镇、盘安镇、韩店镇等乡镇,完成草原植被恢复3605亩,采购紫花苜蓿草种9012.5千克。
    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履行承诺: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10)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4074000001
  • 标段内容: 在赵墩乡、南湖镇、水洛镇、南坪镇等乡镇,完成草原植被恢复3895亩,采购紫花苜蓿草种9737.5千克。
  • 标段合同估算价: 74.005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50318-000005-9
    00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履行承诺: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10)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4074000002
  • 标段内容: 在卧龙镇、阳川镇、盘安镇、韩店镇等乡镇,完成草原植被恢复3605亩,采购紫花苜蓿草种9012.5千克。
  • 标段合同估算价: 68.495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50318-000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