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镇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6-03-03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张家川镇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张家川镇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TGZC2026-046
  • 招标人: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广汇天(甘肃)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146.132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第一包:采购8596亩饲料玉米种子(粮饲兼用型)一批。第二包:采购8596亩的地膜。
    E6205000608010117001001张家川镇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 (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100%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46.132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比例占70.59%。(103.152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设置专门采购包的措施进行。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9)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10)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2)第一包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5000608010117001001
  •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42.98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5003950307723-20260302-017500-8
    E6205000608010117001002张家川镇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100%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46.132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比例占70.59%。(103.152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设置专门采购包的措施进行。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10)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12)第二包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编号: E6205000608010117001002
  •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3.152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5003950307723-20260302-017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