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单产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发布时间:2025-07-15来源: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环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单产提升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环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单产提升)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HXZC2025-0036
  • 招标人: 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霖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177.53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三个包, 一包大豆专用肥 N-P 2 O 5 -K 2 O(9-15-4)的硫基肥,数 量为 148吨(天池40吨、演武40吨、环城68吨) 预算金额 58.904万元; 二包 大豆专用肥 配方 N-P 2 O 5 -K 2 O(9-14-5)的硫基肥 数量为 252吨(车道40吨、樊家川40吨、洪德8吨、虎洞80吨、秦团庄40吨、耿湾40吨、曲子4吨) 预算金额 100.296 万元; 三包 98%磷酸二氢钾,数量为1.5吨,氨基酸水溶肥,数量为2吨, 预算金额 18.33 万元。(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环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单产提升)项目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预留比例为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供应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3709365001
  • 标段内容:

    一包大豆专用肥 N-P 2 O 5 -K 2 O(9-15-4)的硫基肥,数 量为 148吨(天池40吨、演武40吨、环城68吨) 预算金额 58.904万元。 (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58.904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800397452776C-20250715-000012-2
    环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单产提升)项目00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预留比例为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3709365002
  • 标段内容:

    二包 大豆专用肥 配方 N-P 2 O 5 -K 2 O(9-14-5)的硫基肥 数量为 252吨(车道40吨、樊家川40吨、洪德8吨、虎洞80吨、秦团庄40吨、耿湾40吨、曲子4吨) 预算金额 100.296 万元。 (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0.296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800397452776C-20250715-000009-2
    环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单产提升)项目003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预留比例为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包氨基酸水溶肥供应商须具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3709365003
  • 标段内容:

    三包 98%磷酸二氢钾,数量为1.5吨,氨基酸水溶肥,数量为2吨, 预算金额 18.33 万元。(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8.33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800397452776C-20250715-00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