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口腔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发布时间:2026-01-21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口腔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口腔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BJFH-2026-采011
  • 招标人: 兰州大学口腔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25.2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兰州大学口腔医院本部院区、西站门诊部、安宁门诊部污水处理系统维护保养。其中本部院区为地埋式MBR膜过滤系统;西站门诊部及安宁门诊部为一体化处理系统。(具体内容以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
    E6200000600059470001001兰州大学口腔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有效的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的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5)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有效的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6)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有效的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必备项) (9)信用记录: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10)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9470001001
  • 标段内容: 兰州大学口腔医院本部院区、西站门诊部、安宁门诊部污水处理系统维护保养。其中本部院区为地埋式MBR膜过滤系统;西站门诊部及安宁门诊部为一体化处理系统。(具体内容以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5.2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0000224333349J-20260121-005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