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某库室配套物资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甘肃省发布时间:2025-04-10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单位某库室配套物资项目询价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某单位某库室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2025-JLXLCA-W4001
  • 招标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81部队保障部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询价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90.482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针对各类指挥保障和抢险救灾物资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E6200000600054639001001某单位某库室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做为证明材料。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3)投标人近6个月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近6个月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黑名单供应商目录中。 (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物资的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 (二)投标人须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一年以上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提供承诺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提供申明函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五)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不少于三份的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4639001001
  • 标段内容: 本项目主要针对各类指挥保障和抢险救灾物资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标段合同估算价: 90.482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000224333349J-20250410-097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