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中心医院云影像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白银市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白银市中心医院云影像服务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白银市中心医院云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BGZJ-ZC26036
  • 招标人: 白银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平川区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平川区财政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83.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 项目概述: 云影像服务,服务期1年
    E6204000607010291001001白银市中心医院云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 标段编号: E6204000607010291001001
  • 标段内容: 云影像服务,服务期1年
  • 标段合同估算价: 83.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0400076778337D-20260324-0198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