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城川镇整乡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城川镇整乡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静宁县城川镇整乡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项目类型: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JNJY2025ZC-095
- 招标人: 静宁县城川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瑞弘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35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1)城川镇靳寺村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265km,其中DN100接户管0.064km,DN200污水支管0.169km,DN300污水主管2.032km。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37个,塑料污水检查井15个,道路破除恢复面积1786.79㎡。(2)红旗吕家河村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461km,其中DN100接户管0.076km,DN200污水支管0.814km,DN300污水主管0.571km。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57个,塑料污水检查井10个,道路破除恢复面积1508.02㎡。(3)大寨村新建污水收集管网3.431km,其中DN100接户管0.706km,DN200污水支管0.330km,DN300污水主管2.395km。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85个,污水储存设施1座。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银行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开户行银行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及经验,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5212297001
- 标段内容: (1)城川镇靳寺村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265km,其中DN100接户管0.064km,DN200污水支管0.169km,DN300污水主管2.032km。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37个,塑料污水检查井15个,道路破除恢复面积1786.79㎡。(2)红旗吕家河村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461km,其中DN100接户管0.076km,DN200污水支管0.814km,DN300污水主管0.571km。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57个,塑料污水检查井10个,道路破除恢复面积1508.02㎡。(3)大寨村新建污水收集管网3.431km,其中DN100接户管0.706km,DN200污水支管0.330km,DN300污水主管2.395km。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85个,污水储存设施1座。
- 标段合同估算价: 35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604-000002-1
静宁县城川镇整乡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