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农业农村局金川区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金昌市金川区农业农村局金川区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培育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金川区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培育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JCZC2025CS-088
- 招标人: 金昌市金川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良治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金川区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21.35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对各村(组)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种养大户、农民致富带头人等农村居民以灵活培育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村电商营销培训班、农作物高产高效技术培训班和动物防疫能力提升培训班。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2.3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4提供2024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2.5提供2024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金昌市财政局《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2.4、2.5、2.6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2.4、2.5、2.6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采购)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公示期内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 标段编号: E6203000603200009363001
- 标段内容: 对各村(组)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种养大户、农民致富带头人等农村居民以灵活培育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村电商营销培训班、农作物高产高效技术培训班和动物防疫能力提升培训班。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1.35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03000735957384-20250519-000001-1
金川区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