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计量研究院2025年度计量检测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甘肃省计量研究院2025年度计量检测设备第一批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甘肃省计量研究院2025年度计量检测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2025zfcg00931
- 招标人: 甘肃省计量研究院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丝路港领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490.852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车载式充电桩(机)移动测试平台 交流充电桩现场校验仪 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校验仪 三相标准电能表 时间合成器 数字示波器动态有效位数测试软件 电焊机综合参数校验仪 双极夹钳式电流表校验仪 全自动负载箱检定装置 零气发生器校准仪 交通测速系统现场检定装置 精密酒检仪 流量分析仪校准装置 OBD诊断仪标准测试装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 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履行合同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9)控股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10)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6208001001
- 标段内容: 车载式充电桩(机)移动测试平台 交流充电桩现场校验仪 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校验仪 三相标准电能表 时间合成器 数字示波器动态有效位数测试软件 电焊机综合参数校验仪 双极夹钳式电流表校验仪 全自动负载箱检定装置 零气发生器校准仪 交通测速系统现场检定装置 精密酒检仪 流量分析仪校准装置 OBD诊断仪标准测试装置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0.0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000224333349J-20250627-000279-7
E6200000600056208001001甘肃省计量研究院2025年度计量检测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 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履行合同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9)控股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10)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6208001002
- 标段内容: 车载式充电桩(机)移动测试平台 交流充电桩现场校验仪 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校验仪 三相标准电能表 时间合成器 数字示波器动态有效位数测试软件 电焊机综合参数校验仪 双极夹钳式电流表校验仪 全自动负载箱检定装置 零气发生器校准仪 交通测速系统现场检定装置 精密酒检仪 流量分析仪校准装置 OBD诊断仪标准测试装置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14.0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000224333349J-20250627-000280-3
E6200000600056208001002甘肃省计量研究院2025年度计量检测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 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履行合同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9)控股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10)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接受不接受(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6208001003
- 标段内容: 车载式充电桩(机)移动测试平台 交流充电桩现场校验仪 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校验仪 三相标准电能表 时间合成器 数字示波器动态有效位数测试软件 电焊机综合参数校验仪 双极夹钳式电流表校验仪 全自动负载箱检定装置 零气发生器校准仪 交通测速系统现场检定装置 精密酒检仪 流量分析仪校准装置 OBD诊断仪标准测试装置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0.0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000224333349J-20250627-000281-0
E6200000600056208001003甘肃省计量研究院2025年度计量检测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 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履行合同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9)控股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10)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接受不接受(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6208001004
- 标段内容: 车载式充电桩(机)移动测试平台 交流充电桩现场校验仪 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校验仪 三相标准电能表 时间合成器 数字示波器动态有效位数测试软件 电焊机综合参数校验仪 双极夹钳式电流表校验仪 全自动负载箱检定装置 零气发生器校准仪 交通测速系统现场检定装置 精密酒检仪 流量分析仪校准装置 OBD诊断仪标准测试装置
- 标段合同估算价: 78.852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000224333349J-20250627-000282-7
E6200000600056208001004甘肃省计量研究院2025年度计量检测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