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一体化实战中心及数字督察中心建设项目(一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平凉市发布时间:2025-03-27来源: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一体化实战中心及数字督察中心建设项目一包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一体化实战中心及数字督察中心建设项目(一包二次)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HSXH20250327
  • 招标人: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崆峒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崆峒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422.84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主要包括显示及屏控系统、会议扩声系统、视频会议及综合解码系统、机房及UPS后备电源改造、录播演播系统等;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一体化实战中心及数字督察中心建设项目(一包二次) 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4312294001
  • 标段内容: 主要包括显示及屏控系统、会议扩声系统、视频会议及综合解码系统、机房及UPS后备电源改造、录播演播系统等;
  • 标段合同估算价: 422.84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50327-000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