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项目正常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康乐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项目正常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康乐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LXZC21820250383
- 招标人: 康乐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聚鑫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康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康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91.8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23〕4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24〕10号)和甘肃省印发的《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集体林在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推动山区林区共同富裕、践行大食物观、提升碳汇能力、保障木材安全等方面重要作用,不断深化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在我县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全县147个行政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45811110001
- 标段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23〕4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24〕10号)和甘肃省印发的《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集体林在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推动山区林区共同富裕、践行大食物观、提升碳汇能力、保障木材安全等方面重要作用,不断深化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在我县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全县147个行政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 标段合同估算价: 91.8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900076755362E-20251022-000009-8
康乐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项目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