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华亭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华亭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HTJYZC-2025-0026
- 招标人: 华亭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禾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华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华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328.9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采购信息化设备一批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银行许可证)。注:1.分公司投标的(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2.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政策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3)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5065297001
- 标段内容: 信息化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328.9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50522-0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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