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智慧交管提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华亭市智慧交管提升项目二期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华亭市智慧交管提升项目(二期)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HTJYZC-2026-0001
- 招标人: 华亭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禾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华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华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40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第一包:华亭智慧交管道路信号升级与机动车人像特征提取升级服务; 第二包:华亭智慧交管城区道路机动车数据提取管控系统升级服务。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银行证明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第一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7418631001
- 标段内容: 华亭智慧交管道路信号升级与机动车人像特征提取升级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8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51223-000016-3
华亭市智慧交管提升项目(二期)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银行证明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第一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7418631002
- 标段内容: 华亭智慧交管城区道路机动车数据提取管控系统升级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0.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51223-000017-0
华亭市智慧交管提升项目(二期)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