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治平镇杨店村2025年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治平镇杨店村2025年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静宁县治平镇杨店村2025年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JNJY2025ZC-067
- 招标人: 静宁县治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6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在治平镇杨店村建设科技示范园60亩,挖除老树60亩;购置栽植早中晚熟搭配瑞雪、秦脆、维纳斯黄金、成纪1号、静宁1号,98株/亩,共5880株;设立支架60亩,并配套安装玻璃纤维支撑杆5880根,铺设地布18000平方米;土壤改良60亩,增施羊粪有机肥120吨,间作绿肥60亩;配建水肥一体化滴灌设施覆盖60亩。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4153293001
- 标段内容: 在治平镇杨店村建设科技示范园60亩,挖除老树60亩;购置栽植早中晚熟搭配瑞雪、秦脆、维纳斯黄金、成纪1号、静宁1号,98株/亩,共5880株;设立支架60亩,并配套安装玻璃纤维支撑杆5880根,铺设地布18000平方米;土壤改良60亩,增施羊粪有机肥120吨,间作绿肥60亩;配建水肥一体化滴灌设施覆盖60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6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320-000051-0
静宁县治平镇杨店村2025年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