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正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范围: 正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正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ZNZC2025-0018
- 招标人: 正宁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宁分中心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正宁县人民检察院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6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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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100%,不再享受价格折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14452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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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60.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0428-000029-5
正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