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镇、平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公告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5-08-08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中梁镇平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中梁镇、平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 项目类型: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TGJS2025-022
  • 招标人: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天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天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308.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中梁镇、平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E6205100608009325001001中梁镇、平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投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或或wenshu.court.gov.cn或)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139000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0.00元,占0.0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5100608009325001001
  •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9.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205003950307723-20250808-016289-2
    E6205100608009325001002中梁镇、平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投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或或wenshu.court.gov.cn或)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139000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0.00元,占0.0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5100608009325001002
  •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9.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205003950307723-20250808-016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