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中标公示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5-10-31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中标公示
  • - 1 -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 暖购煤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天院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的委托,对其委 托的给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以公开招 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451 二、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三、开标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四、预算金额:195万元 五、中标结果内容 第二标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华亭块煤 煤沟煤矿 586吨 1480.00 867280.00 / 第三标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华亭块煤 风顺 320吨 1480.00 473600.00 / 六、项目用途、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合同履行日期:按合同签订后10天 七、公示期:1个工作日 八、中标供应商及中标金额: 第二标包中标供应商:天水惠生隆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86.728万元(大写:捌拾陆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景园商业街34号 第三标包中标供应商:甘肃风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47.36万元(大写:肆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街办事处街道兰州西路通达商务大厦1714室 九、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发改 办价格【2003】857 号”的标准计取并优惠。 十、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苟文光、张俊鹏、杨海军、陈朝霞、雷沁茹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电话:0938-681556 采购人: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成纪大道398号 联系人:张渤 3 - 3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天院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建筑科技中心21楼 联系人:教诗雯 联系电话:15338850403 甘肃天院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预留方式及比例:本项目小微企业预留方式 为全部预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 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单 位名称)的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 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华亭块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 商为华亭市煤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30 人,营业收入 为896.23 万元,资产总额为574.3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天水惠生隆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10 月30 日 注意事项: 预留方式及比例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 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 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 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 (单位名称)的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 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 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华亭块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 商为甘肃风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 人,营业收入为 125.43 万元,资产总额为185.25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甘肃风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10 月30 日 预留方式及比例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 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 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 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 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