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中标公示
- 1 -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
暖购煤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天院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的委托,对其委
托的给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以公开招
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451
二、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三、开标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四、预算金额:195万元
五、中标结果内容
第二标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华亭块煤
煤沟煤矿
586吨
1480.00
867280.00
/
第三标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华亭块煤
风顺
320吨
1480.00
473600.00
/
六、项目用途、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合同履行日期:按合同签订后10天
七、公示期:1个工作日
八、中标供应商及中标金额:
第二标包中标供应商:天水惠生隆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86.728万元(大写:捌拾陆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景园商业街34号
第三标包中标供应商:甘肃风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47.36万元(大写:肆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街办事处街道兰州西路通达商务大厦1714室
九、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发改
办价格【2003】857 号”的标准计取并优惠。
十、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苟文光、张俊鹏、杨海军、陈朝霞、雷沁茹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电话:0938-681556
采购人: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成纪大道398号
联系人:张渤
3
- 3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天院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建筑科技中心21楼
联系人:教诗雯
联系电话:15338850403
甘肃天院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预留方式及比例:本项目小微企业预留方式
为全部预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
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单
位名称)的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 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目(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华亭块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
商为华亭市煤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30
人,营业收入
为896.23
万元,资产总额为574.3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天水惠生隆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10 月30 日
注意事项:
预留方式及比例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
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
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
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
(单位名称)的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25 年给农村特困供养冬季取暖购煤项
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华亭块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
商为甘肃风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 人,营业收入为
125.43 万元,资产总额为185.25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甘肃风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10 月30 日
预留方式及比例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
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
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
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
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