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第二人民医院透析室能力提升及医疗设备采购、维保等项目(一包)三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华亭市第二人民医院透析室能力提升及医疗设备维保等项目一包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华亭市第二人民医院透析室能力提升及医疗设备采购、维保等项目(一包)三次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HTJYZC-2025-0100
- 招标人: 华亭市第二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政天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华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华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6.5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治疗头采购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评标现场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7495661001
- 标段内容: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治疗头采购
- 标段合同估算价: 6.5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60107-00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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