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平凉市发布时间:2025-08-14来源: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55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平凉市崆峒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 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GSLTZC-2025-004 1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米面油、调料属于批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平 凉领鲜道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 46 人,营业收入为 859.6 万元,资产总额为591.4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2、蔬菜、肉蛋、水果及水产品属于批发业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 平凉领鲜道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 46 人 ,营业收入为 859.6 万元,资产总额为591.4 万元,属于小型企 业 ; 3、平凉市崆峒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 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属于批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平凉领鲜道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 46 人,营业收入为 859.6 万元,资产总额为591.4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6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平凉领鲜道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5 年8 月11 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 项目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 加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的平凉市崆峒区2025 年农村义务教育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平凉市崆峒区2025 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平凉市 崆峒区佳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5 人,营业收入为 45.87 万元,资产总额为85.42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平凉市崆峒区佳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5 年 8 月 11 日 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 关规定。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平凉市 崆峒区教育局(单位名称)的平凉市崆峒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平凉市崆峒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 堂食材配送服务(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 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平凉市润鑫博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1508.26万元,资产总额为1625.09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的名称),属于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 ,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企业名称(盖章):平凉市润鑫博商贸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08月11日 23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2.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平 凉市崆峒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平凉市崆峒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配 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平凉市万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从 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04.33万元,资产总额为50万元 1 ,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平凉市万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二O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