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 年小麦“一喷三防”
物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620602JH620602010
二、项目名称
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 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
包
是否
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
(万元)
评审报价
/评审得
分
包1 否
陕西华富汇鑫农
业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以南万科翡翠天誉6-2-1801
室
116.5
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陕西华富汇鑫农业技
术服务有限公司
详见附
件
详见附
件
详见附
件
详见附
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占发禹,朱安,张玉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国家相关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1.4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民勤路农林牧综合服务大楼8 楼
联系方式:0935-6975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鸿宇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街宣武路72-3 号
联系方式:19993535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维福
电
话:19993535088
甘肃鸿宇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04 月28 日
报价明细表(第三轮)
项目名称: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 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
谈判文件编号:620602JH620602010
包号:620602JH620602010
单位:万元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
号
制造商
单价
采购
数量
计量
单位
合计
10%联苯·噻
虫胺
沃达盛
收
200 克/
瓶
安徽尚禾沃达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
2.8
7.5
吨
21
30%唑醚·戊
唑醇
赛施健
500 克/
瓶
河南比赛尔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
4.45
12
吨
53.4
0.01%24-表
芸苔素内酯
苗甦
100 克/
瓶
山东东远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1.6
6
吨
9.6
磷酸二氢钾
千顶
100 克/
袋
湖北千顶科技有
限公司
1.3
25
吨
32.5
合计
小写:¥116.5 万元
大写:壹佰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注:
1.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包含的每个分项内容。
供应商(公章):陕西华富汇鑫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 年04 月27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名称)的凉州区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 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10%联苯•噻虫胺(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尚禾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88 人,营业收入为16977 万元,资产总额为12292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30%唑醚•戊唑醇(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河南比赛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2
人,营业收入为9774.5 万元,资产总额为3494.7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0.01%24-表芸苔素内酯(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
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山东东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115 人,营业收入为7695.61 万元,资产总额为4277.13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磷酸二氢钾(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制造商为湖北千顶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 人,营业收
入为16367 万元,资产总额为2429.6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5. 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 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标
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供应商为陕西华
富汇鑫农业技术服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 人,营业收入为622.58
万元,资产总额为668.2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陕西华富汇鑫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04 月27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
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
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
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