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党寨镇万亩有机蔬菜产业园智能化种苗繁育中心项目中标公示

张掖市发布时间:2025-08-20来源: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甘州区党寨镇万亩有机蔬菜产业园智能化种苗繁育中心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甘州区党寨镇万亩有机蔬菜产业园智能化种苗繁育中心项目中标公示
  • 甘州区党寨镇万亩有机蔬菜产业园智能化种苗繁育中心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JYZC2025CS-057 二、项目名称:甘州区党寨镇万亩有机蔬菜产业园智能化种苗繁育中心项目 三、中标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张掖市兆田商 贸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颖、张文莉、王旭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标准,收取金额(大写) :柒仟肆佰壹拾伍元整(¥741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元) 评审得分 张掖市兆田商贸有限 公司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街街 道南环路673号农业大厦1层 东侧1号商铺 1612166.40 77.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州区党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党寨镇 联系方式:19993661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山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艾黎大道467号白塔嘉园S2号商住楼4楼408室 联系方式:18693619983 3.项目联系方式 张志兵 电话:19993661105(采购人) 王 位 电话:18693619983(代理机构) 八、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甘州区党寨镇万亩有机蔬菜产业园智能化种苗繁育中心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ZJYZC2025CS-057 包号:ZJYZC2025CS-057 单位:万元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总价(万元)备注 移动苗床 |1600mm*17000mm 2910.4 m2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35.50688 移动苗床 |1600mm*15000mm 912 m2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11.12640 移动苗床 |1600mm*19000mm 2188.8 m2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26.70336 全自动播种机 |2BPC-1000 1 台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26.60000 喷灌车+轨道|PG-G1 4 套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26.00000 供水水源部分 1 套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9.98000 拼接式水盾|20m³ 4 个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8.80000 RO 反渗透|4T 2 套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13.00000 风光互补气象站 1 套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 3.50000 注: 1.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 供应商(公章):张掖市兆田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 年8 月20 日 四、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甘州区党寨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 甘州区党寨镇万亩有机蔬菜产业园智能化种苗繁育中心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甘州区党寨镇万亩有机蔬菜产业园智能化种苗繁育中心项目(标的名称),属于 工业或零售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张掖市兆田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 人,营业收入为911.34 万元,资产总额为403.56 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的名称),属于 /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张掖市兆田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8 月20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 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 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监狱及残疾人企业优惠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 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或 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接的,或 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但不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