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南部片区城市地下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兰州市发布时间:2025-08-16来源: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兰州市西固区南部片区城市地下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兰州市西固区南部片区城市地下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 公告正文:
    兰州市西固区南部片区城市地下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二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发布日期:2025.8.16
    项目及标段 名称 兰州市西固区南部片区城市地下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二标段) 交易编号 E6201005005008136001002
    招标人 兰州市西固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招标人 联系电话 0931-7356501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3669359702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中标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总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第一名 甘肃国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9.9000 杨浩彬 51024207
    中标内容 改造dn400~dn9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8308米,配套雨水检查井277座,单篦偏沟式雨水口560座;改造dn400~dn5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12614米,DN108*4.5mm钢管746m,配套污水检查井541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
    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西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接收投诉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0931-7541258;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公告名称: 兰州市西固区南部片区城市地下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 公告正文:
    兰州市西固区南部片区城市地下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一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发布日期:2025.8.16
    项目及标段 名称 兰州市西固区南部片区城市地下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一标段) 交易编号 E6201005005008136001001
    招标人 兰州市西固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招标人 联系电话 0931-7356501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3669359702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中标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总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第一名 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3.003370 张富强 62001387
    中标内容 改造dn400~dn9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1962米,配套雨水检查井72座,单篦偏沟式雨水口136座;改造dn4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5788米,DN108*4.5mm钢管72m,配套污水检查井197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
    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西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接收投诉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0931-7541258;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