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场地租赁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场地租赁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场地租赁项目中标公示
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
场地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凉财采备字[2025]01133 号
二、项目名称: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
务场地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场
地租赁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
交)金额
武威金仕恒泰汽
车销售有限公司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城西沿金色大道城
市连接线段金沙社区西侧
165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场
地租赁项目):
服务类(武威金仕恒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品
目
号
品
目
名称
采
购
标的
服
务
范围
服
务
要求
服
务
时间
服
务
标准
金
额
(元)
1-1
房
屋
租
赁
服务
武
威
市
公
安
局
凉
州
分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队
车
管
服
务
场
地
租赁
详
见
附件
详
见
附件
详
见
附件
详
见
附件
16500
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玉桦、贾香梅、田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场
地租赁项目):
1.5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关西路18 号
联系方式:18993569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丰街丝绸之路荣宝创业园A 座
写字楼商业8 层07 号
联系方式:17326377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国英
电话:17326377505
甘肃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09 月01 日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武威金仕恒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场地租赁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凉财采备字【2025】01133号
包号:01
投标人名称
总价(万元)
武威金仕恒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65
供应商(公章):武威金仕恒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武威市公安局凉州
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场地租赁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场地租赁
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武威金仕恒泰汽车销
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 人,营业收入为11,228.68 万元,资
产总额为13,075.81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
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武威金仕恒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 年09 月01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
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
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
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
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
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
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