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甘谷县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甘谷县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 甘谷县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中标公告 中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甘谷县 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 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361 二、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三、定标日期:2025年09月08日 四、项目预算金额:312.500000万元 五、中标内容: 第一包 序号 村庄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尚家山村、艾家坪村、石庙咀村、格板峪村 499000.00 第二包 序号 村庄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新庄村、魏家窑村 247550.00 第三包 序号 村庄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海子湾村、芦家湾村、席家沟村、苏家湾村 498900.00 第四包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包予以废标。 第五包 第六包 序号 村庄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侯家沟村、牛坪村、衡坪村、梨沟村 495000.00 第七包 序号 村庄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高家湾村、杨赵村 249300.00 第八包 序号 村庄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宋家庄村、蒜黄咀村 246000.00 六、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包:中标供应商名称:天水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99000.00元 大写:肆拾玖万玖仟元整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7号(国土大厦12楼) 第二包: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华源厚土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7550.00元 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 序号 村庄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菜子山村、安坡村、黄河村、苏家沟村 498800.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3号楼-1至9层101内8层 01-02室 第三包:中标供应商名称:西安腾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98900.00元 大写:肆拾玖万捌仟玖佰元整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胜街78号科技楼5楼东户 第四包:本包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第五包:中标供应商名称:三和数码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98800.00元 大写:肆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东路1号 第六包:中标供应商名称: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95000.00元 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56号 第七包:中标供应商名称:汉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9300.00元 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叁佰元整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1号陕西省发改委干部培训中 心A座4层412室 第八包: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6000.00元 大写:贰拾肆万陆仟元整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459号 七、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甘谷县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5〕299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人向中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敏华、张晓东、程景芳、王彩云、孙波中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水市甘谷县冀城中路18号 联系人:陈旺澎 联系方式:15293590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309室 联系人:杨丽 联系方式:17752135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 电话:17752135560 2025 年09 月10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单 位名称)的 甘谷县2025 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甘谷县2025 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标的名称),属于 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天水市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46 人,营业收入为 1028 万 元,资产总额为1028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天水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9 月8 日 (八)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以下声明函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名称)的甘谷县2025 年村 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1.甘谷县2025 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段)(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华源厚土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80 人,营业收入为5778.96 万元,资产总额为2707.32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北京华源厚土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09 月08 日 注意事项: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八、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单 位名称)的甘谷县2025 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甘谷县2025 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西安腾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43 人,营业收入为1100.184575 万元,资产总额为 1688.263665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西安腾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09 月08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 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 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 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不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甘谷县自然资源局__(单位名称)的__甘谷县2025 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_甘谷县2025 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_(标的名称),属于_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__(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_(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923___ 人,营业收入为__32413.70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 _59681.96_______万元,属于_中型企业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_______/____(标的名称),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 为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万元,属于____/_______(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9 月8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八、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甘谷县 自然资源局(单位名称)的甘谷县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甘谷县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汉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 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 人,营业收入为651.81 万元,资产总额 为156.35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的名称),属于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企业名称(公章):汉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9 月8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二)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 (单位名称)的 /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的名称),属于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承接企业为 /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 (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不属于中小型企业,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09 月08 日 中小微、监狱及残疾人企业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公章):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09 月08 日 (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无 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中“★”标 注的品目产品,节能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 库〔2019〕16 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品目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 16 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