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棉驿乡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马铃薯种植补助项目中标公示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6-03-23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张棉驿乡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马铃薯种植补助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张棉驿乡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马铃薯种植补助项目中标公示
  • 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棉驿 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张棉驿乡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马铃薯种植 补助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2026年03 月 2 3日确定评标结果。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TGZC2026-024 2026 年02月28 日 2026 年03月23 日 第一包:马铃薯原种(一般户)、马铃薯原种(脱贫户和监测户)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 种 规 格 生产厂 家(制 造商) 产 地 数 量 单 位 单价 (万元) 备 注 1 马铃薯原 种(一般 户) 青薯9 号、 青薯10号、 陇薯7 号、 陇薯10号、 陇薯12号、 陇薯15号、 陇薯22号、 陇薯23号、 冀张薯12号 等 大小 75克 以上 渭源县 五竹马 铃薯良 种繁育 专业 合作社 甘肃 省渭 源县 223.7 吨 0.3196 以单价(综 合单价)确 定数量( 总数量尾数 不足一袋按 一袋供应 ),总价不 变。 2 马铃薯原 种(脱贫 户和监测 户) 青薯9号、 青薯10号、 陇薯7号、 陇薯10号、 陇薯12号、 陇薯15号、 陇薯22号、 陇薯23号、 冀张薯12号 等 大小 75克 以上 渭源县 五竹马 铃薯良 种繁育 专业 合作社 甘肃 省渭 源县 153.47 吨 0.3196 以单价(综 合单价)确 定数量( 总数量尾数 不足一袋按 一袋供应 ),总价不 变。 第二包:地膜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 格 生产厂 家(制 造商) 产 地 数 量 单 位 单价(万元) 备 注 1 地膜 禾牧昌 10kg /卷 (10 00mm ×0. 012m m×1 0kg ) 甘肃安 禾生态 农业发 展有限 公司 甘肃8.46 吨 1.16 无 130.36万元 第一包采购预算:120.55万元 第二包采购预算:9.810万元 第一包: 中标单位:渭源县五竹马铃薯良种繁育专业合作社 中标金额:¥3196元/吨 大 写:人民币叁仟壹佰玖拾陆元 地 址:定西市渭源县五竹镇五竹村 第二包: 中标单位:定西恒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11600元/吨 大 写:人民币壹万壹仟陆佰元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中川村上山庄社9号 七、 1 个工作日 :高成芳、胡耀山、王福余、许红梅、李家延 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张棉驿乡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马铃薯种植补助项目 合同履行日期:自本公告之日起30 天内签订 采购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棉驿乡 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17370663634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佳水豪庭1-2-403室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938-6821163 2026年03月23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棉驿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 的张棉驿乡2026 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马铃薯种植补助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脱毒马铃薯原种(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渭源县五竹马铃薯良种繁育专业合作社(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11 人,营业收入 为_1053_万元,资产总额为_3000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2026 年03 月23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 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 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 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 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无 监狱企业声明函 无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非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非联合体)参加(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张棉驿乡人民政府)的(张棉驿乡2026 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马铃薯种植补助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地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甘肃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 公司 ),从业人员 19 人,营业收入为 1579.41552 万元,资产总额为为 737.749915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甘肃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03 月23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 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 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 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