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GSDZZC-2025-016
二、项目名称: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折扣率
甘肃君煜悦商贸有
限公司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营镇
陈鲁村二组
90%
合同包2(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折扣率
甘肃惠隆星农业有
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永昌镇
亚峰综合批发市场3号交易区
21-22 号库房
90%
合同包3(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折扣率
甘肃淯烁供应链有
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北关中
路181 号北关便民市场52 号
92.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货物类(甘肃君煜悦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
号
品目名
称
采购标
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
位)
中标折
扣率
总价(元)
1-1
其他农
副食品,
动、植物
油制品
食堂食
材
/
/
1(项)
90%
520,000.00
合同包2(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货物类(甘肃惠隆星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
号
品目名
称
采购标
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
位)
中标折
扣率
总价(元)
2-1
其他农
副食品,
动、植物
油制品
食堂食
材
/
/
1(项)
90%
460,000.00
合同包3(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货物类(甘肃淯烁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
号
品目名
称
采购标
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
位)
中标折
扣率
总价(元)
3-1
其他农
副食品,
动、植物
油制品
食堂食
材
/
/
1(项)
92.28% 44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勇、刘兆东、霍云云、刘彦军、闫智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执行。收费金额:9000.00 元收费方式:各包
段中标人须按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威市公安局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天丰街公安大厦
联系方式:0935-5821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丰街丝绸之路荣宝创业园A 座写字楼商业8 层07
号
联系方式:17326377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国英
电话:17326377505
甘肃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10 月31 日
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甘肃君煜悦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GSDZZC-2025-016
包号:GSDZZC-2025-016-01
单位: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费率(折扣率%)
服务时间
备注
1
土豆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
樱桃萝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
发菜卷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4
独头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5
沙葱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6
豆苗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7
鸡毛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8
紫薯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9
秋葵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0
小水葱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1
苦菊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2
生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3
韭黄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4
黄花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5
空心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6
芥兰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7
香芹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8
龙须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19
小米椒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0
菜心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1
丝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2
红苋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3
青美人椒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4
红美人椒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5
佛手爪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6
香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7
小乳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8
苦苦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29
芦笋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0
苦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1
芥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2
其它季节性蔬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3
食用油(醇香胡麻油、一级菜籽油)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4
东北产地优质大米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5
甘肃产地面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6
一级鲜猪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7
一级鲜牛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8
一级鲜羊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39
一级鲜鸡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40
梭边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41
带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42
草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43
鲫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44
鲈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45
副食品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46
调味品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无
投标人(公章):甘肃君煜悦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5年10月31日
注:
1. 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
(八)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武
威市公安局 (单位名称)的 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
包)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标的名称),
属于 批发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甘肃君煜悦
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5 人,营业收入为 262.40
万元,资产总额为 74.58 万元,属于 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的名称),属于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 /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
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甘肃君煜悦商贸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日 期: 2025 年 10 月 31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
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
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
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
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
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
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甘肃惠隆星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GSDZZC-2025-016
包号:GSDZZC-2025-016-02
单位: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费率(折扣率%)
服务时间
备注
1
土豆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
樱桃萝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
发菜卷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4
独头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5
沙葱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6
豆苗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7
鸡毛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8
紫薯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9
秋葵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0
小水葱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1
苦菊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2
生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3
韭黄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4
黄花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5
空心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6
芥兰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7
香芹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8
龙须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19
小米椒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0
菜心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1
丝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2
红苋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3
青美人椒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4
红美人椒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5
佛手爪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6
香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7
小乳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8
苦苦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29
芦笋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0
苦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1
芥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2
其它季节性蔬菜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3
食用油(醇香胡麻油、一级菜籽油)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4
东北产地优质大米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5
甘肃产地面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6
一级鲜猪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7
一级鲜牛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8
一级鲜羊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39
一级鲜鸡肉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40
梭边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41
带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42
草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43
鲫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44
鲈鱼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45
副食品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46
调味品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0
365日
/
投标人(公章):甘肃惠隆星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5年10月31日
注:
1. 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
投标文件
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威市公安局(单位
名称)的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蔬菜(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
为武威蔬鲜门第农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 人,营业收入为
123.231256万元,资产总额为265.36298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大米(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五常市东福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 人,营业收入为
236.326542万元,资产总额为298.3651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3.面粉(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武威红太阳挂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8 人,营业收
入为1053.232685万元,资产总额为1212.3268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油(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
商为山丹县福祥源油脂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 人,营业收入为
356.235458万元,资产总额为465.3265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
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5.牛羊肉(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广河县陇盛源牧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 人,营业收
入为136.023557万元,资产总额为178.3265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猪肉(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甘肃庆阳正大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6 人,营业收入
为1321.235655万元,资产总额为1723.2144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7.鸡肉(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鞍山星奥肉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5 人,营业收入为
1325.231556万元,资产总额为197.23648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8.水产品(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宁德市鸿祥水产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5 人,营业收入
为1023.236567万元,资产总额为1235.62398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9.鸡蛋(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兰州正大畜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6 人,营业收入为
562.325985万元,资产总额为789.23659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10.醋(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2 人,营业收入为
投标文件
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623.269545万元,资产总额为692.3256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11.调味料(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甘肃云菊香食品调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 人,营
业收入为136.235681万元,资产总额为216.3265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甘肃惠隆星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10月31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
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
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
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
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甘肃淯烁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GSDZZC-2025-016
包号:GSDZZC-2025-016-03
单位: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费率(折扣率%)
服务时间
备注
1
粮、油类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1%
365日历天
/
2
蔬菜类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3.4%
365日历天
/
3
肉类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3.7%
365日历天
/
4
水产品
按照餐厅需求供货
91%
365日历天
/
投标人(公章):甘肃淯烁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5年10月31日
注:
1. 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
- 99 -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武威市公安局(单位名称)的武威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肉类,属于批发业行业;制造商为黄羊屠宰场,从业人
员8 人,营业收入为262.35 万元,资产总额为326.08 万元,属
于微型企业;
2.
肉类,属于批发业行业;制造商为酒泉市哈利德食品有
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0 人,营业收入为280.63 万元,资产总额
为224.68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
粮油、蔬菜、水产品,属于批发业行业;制造商为武威
永恒源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 人,营业收入为102.63 万元,资
产总额为163.46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甘肃淯烁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10月31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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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
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
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
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
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
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