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购买校车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兰州新区发布时间:2025-09-29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购买校车服务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兰州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购买校车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GSZRH-ZCZB-2025-A019-1

    二、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购买校车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甘肃金鹏校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湟水河街以北泰山路以西绿地智慧金融城G4-1-2209 11,505,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一):

    服务类(甘肃金鹏校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兰州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购买校车服务项目 (一)承担兰州新区范围内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生和家校距离三公里以上的非寄宿制学生,并满足各公办学校学生乘车需求,保障学生正常上下学安全出行。(二)本次校车服务公司须具有校车营运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购买合理数量的且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校车,具有校车营运安防监控平台,有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三)校车服务期限为三年。 1.必须是专业校车公司,具有校车服务经营许可范围。2.校车公司全部购置专门用于承运学生的车辆,购置校车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制造的 专业校车。3.校车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有完善的管理体系。4.有承担一切校车运营风险的能力。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开始进场实 校车服务工作,具体时 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11,505,6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段永娜(采购人代表) 王立 吴文昕 任广德(采购人代表) 雷建国 赵君 雷青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服务招标类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及代理协议规定的要求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一): 5.8611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和预防控制局)

    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6楼

    联系方式: 0931-8252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921室

    联系方式: 0931-653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 珊

    电话: 0931-6535097

    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