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除雪车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除雪车及设备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除雪车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公告名称: 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除雪车及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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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除雪车及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LXZC11820250061
采购项目名称: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除雪车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 、 项目 废标原因: 根据康财函【 2025】35号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现对本项目予以废标,废标原因如下 :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 :中标候选人湖北五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中第十五项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并未填写内容,对此我公司提出质疑;并对于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二次质疑答复不满意,未按要求答复。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材料等,中标候选人湖北五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不细致、不严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该项目明确规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十五项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为必填内容,会影响招标结果,中标企业未填写。故投诉事项成立。
(二) 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采购结果无效,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由于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编制投标文件,导致出现漏填相关内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责令投标人积极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加强对投标文件编制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 招 标文件。
三 、 废标日期: 2025年5月20日
四 、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五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吴永改
联系电话: 15346803238
单位地址:康乐县附城镇
代理机构:甘肃鼎硕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杰军
联系电话: 18093000309
单位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百益 B区S4-202商铺2楼
监管单位:康乐县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30-4428106
单位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新治街 12号
甘肃鼎硕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