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示范村建设项目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示范村建设项目预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其他
- 项目编号: LXZH34820250138
- 招标人: 康乐县五户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兰州诚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康乐县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康乐县农业农村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829.67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道路工程7002.8㎡、地面工程4775㎡、道牙工程657.5m、安全防护设施工程1294.6m、排水渠工程6项、残垣断壁整治工程5项、晾晒场工程1项、照明设施工程1项、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3项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注册造价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44281647001
- 标段内容: 道路工程7002.8㎡、地面工程4775㎡、道牙工程657.5m、安全防护设施工程1294.6m、排水渠工程6项、残垣断壁整治工程5项、晾晒场工程1项、照明设施工程1项、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3项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合同估算价: 829.67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22900076755362E-20250604-000026-6
康乐县五户乡丁滩村示范村建设项目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