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2026年设施农业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6-02-26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武山县2026年设施农业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武山县2026年设施农业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TSJYJS2026027
  • 招标人: 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武山县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武山县农业农村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300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1)设计服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审核配合服务等;(2)工程施工: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
    E6205000608010074001001武山县2026年设施农业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业绩,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2年-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要求: (1)EPC 项目施工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由 EPC 总承包牵头单位派出(EPC 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个人,但必须同时满足两者资格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EPC项目施工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EPC项目施工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人员要求: ①设计单位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建筑资质的具备本单位在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农林行业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人员要求(牵头人): 1)建造师 1 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安全员 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5)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8)资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9)材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 6、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注:以上查询均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收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和施工单位1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盖公章复印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 标段编号: E6205000608010074001001
  • 标段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费及后续服务工作等;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作,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 标段合同估算价: 300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205003950307723-20260226-017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