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城区棚改遗留六幢住宅楼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正常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凉州城区棚改遗留六幢住宅楼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正常
- 范围: 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凉州城区棚改遗留六幢住宅楼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GSSL-2026-0311
- 招标人: 武威锦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三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2190.36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是
-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子保函,电汇
- 项目概述: 拟对凉州城区棚改遗留六幢住宅楼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16101.07㎡,主要包括门窗更换,卧室起居室地面改造、室内墙面、顶面粉刷,厨房地面、墙面改造,卫生间地面,墙面改造及吊顶,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改造工程。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流水证明(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日期和审计报告为准)。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取消、暂停、限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6.申请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7.资格预审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可进行监督和举报。 9.申请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需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甘信息登记。省内外企业需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中,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6100606013443001001
- 标段内容: 拟对凉州城区棚改遗留六幢住宅楼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16101.07㎡,主要包括门窗更换,卧室起居室地面改造、室内墙面、顶面粉刷,厨房地面、墙面改造,卫生间地面,墙面改造及吊顶,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改造工程。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190.36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22300076758870C-20260316-031966-6
E6206100606013443001001凉州城区棚改遗留六幢住宅楼提升改造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