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甩项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省发布时间:2025-04-18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甩项工程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甩项工程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GSPX2025-ZB-002
  • 招标人: 白银市平川区城镇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鹏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769.076922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6200000600054822001001白银市平川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甩项工程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员不少于 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质量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5、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附在申请文件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7、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人员,并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4822001001
  • 标段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合同估算价: 769.076922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0000224333349J-20250418-098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