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三期)(施工)第四标段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三期施工第四标段预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三期)(施工)第四标段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GSKE-2025008
- 招标人: 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铠尔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677.82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详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员1人:须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5477868001
- 标段内容: 1、一级供热管网 312国道至9#热力站新建DN200管网2x680.00m。 2、二级供热管网 9#热力站片区新建DN100-DN250管网2x1105.00m; 3、热力站 9#热力站位于312国道八里镇文化站广场,设计机组3.30MW,供热面积5.00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677.82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620-000065-7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三期)(施工)第四标段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