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五标段预审公告

平凉市发布时间:2025-07-08来源: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台县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五标段预审
  • 范围: 灵台县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五标段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灵台县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五标段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GSHSH-2025-023
  • 招标人: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灵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灵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637.52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建设内容。
    灵台县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五标段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 (4)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7)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登记成功后必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资格审查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 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5678299001
  • 标段内容: 计划在灵台县污水处理厂新建反硝化池1座及自控仪表等信息化设备,更新改造高效节能鼓风机4台及相关电气设备,配套建设室外管网及室外绿化移栽等相关附属设施。
  • 标段合同估算价: 637.52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707-00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