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台县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灵台县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 项目类型: 水利
- 项目编号: GSHSH-2025-010
- 招标人: 灵台县林草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9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 项目概述: 详见公告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财务人员及安全员须具有上岗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该人员在本公司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原件扫描件为依据),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6519276001
- 标段内容: 土地平整1250亩、多年生人工草地建植1250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9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622700079265086Y-20250903-00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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