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7·3”暴洪城区及周边重灾河道清淤疏浚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陇南市发布时间:2026-03-25来源: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康县7·3暴洪城区及周边重灾河道清淤疏浚方案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康县“7·3”暴洪城区及周边重灾河道清淤疏浚方案项目
  • 项目类型: 水利
  • 项目编号: E6212000612016619
  • 招标人: 康县泽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泓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陇南市水务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康县水务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421.94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项目概述: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所有工程。
    康县“7·3”暴洪城区及周边重灾河道清淤疏浚方案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业绩要求: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没有诉讼案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内没有诉讼案件;其他: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12000612016619001001
  • 标段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河道和堤防工程
  • 标段合同估算价: 421.94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622600082367067J-20260325-0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