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峰迭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正常公告

甘南州发布时间:2025-09-05来源: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舟曲县峰迭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正常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舟曲县峰迭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GSQC-GC-GNZ2025-004
  • 招标人: 舟曲县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泉城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甘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甘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672.37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新建应急避难场地 14769 平方米,其中广场花岗岩铺装 8899 平方米,新建沥青铺装 5355 平方米,热熔漆划线 293 平方米,道牙石 2220 米,土方回填(含清表 17968 立方米)58825 立方米,成品可移动式公共卫生间(3×8×2.8m)4 座,场地混凝土硬化 164 平方米,无障碍坡道(混凝土)19.2 平方米,室外接水接电 1 项,太阳能路灯 40 套,微型消防柜 5 组,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系统 4 组(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E6231000614006601001001舟曲县峰迭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3 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2、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3、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 C3 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投标人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5、依据《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已修复失信,信用信息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和使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31000614006601001001
  •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672.37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3000082354979W-20250901-009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