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庄浪河(大同段)供水保障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永登县庄浪河大同段供水保障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
- 规模: 本工程主要包括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含干沙沟、毛家沙沟、贾家场沟、徐家漕沟、保家湾沙沟、马拉车沟);农村人饮供水保障工程(贾家场村、保家湾村)3部分
- 范围: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和农村人饮供水保障工程三部分 ; 起点位于庄浪河大同镇上游观音洞处,终点至大同镇青寺村,涉及河道长度共计12.5km,堤防生态修复长度7.932km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永登县庄浪河(大同段)供水保障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
- 项目类型: 其他
- 项目编号: AYZX-2025-DL-01-014
- 招标人: 永登县大同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7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伴随本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及相关后续服务。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6人,其中总监 1 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人,监理员至少2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4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4724001001
- 标段内容: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含干沙沟、毛家沙沟、贾家场沟、徐家漕沟、保家湾沙沟、马拉车沟);农村人饮供水保障工程(贾家场村、保家湾村)3部分。其中: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起点位于庄浪河大同镇上游观音洞处,终点至大同镇青寺村,涉及庄浪河河道长12.5千米;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分布于庄浪河以上河段左右岸,均为庄浪河一级支沟;农村人饮供水保障工程位于庄浪河右岸,为大同镇贾家场村和保家湾村两个村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和农村人饮供水保障工程三部分。 1. 庄浪河生态护岸工程实施范围为起点位于庄浪河大同镇上游观音洞处,终点至大同镇青寺村,涉及河道长度共计12.5km,堤防生态修复长度7.932km。治理段落沿庄浪河向下游左岸生态护岸修复8段长4.434km,右岸生态护岸修复5段长度3.498km。 2.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共涉及庄浪河支沟6条,自上游至下游分别为干沙沟、毛家沙沟、贾家场沟、槽沟、保家湾沙沟及马拉车沟,其中干沙沟位于庄浪河左岸,其余沟道均位于庄浪河右岸。本次设计对以上6条沟道沟口
- 标段合同估算价: 70.000000
- 招标类别: 监理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20000224333349J-20250414-097909-5
E6200000600054724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