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镇水泉村王家那社至杨村李家湾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台镇水泉村王家那社至杨村李家湾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中台镇水泉村王家那社至杨村李家湾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GSHS-LT-2025-003
- 招标人: 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华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8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 项目概述: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5119731001
- 标段内容: 对水泉村王家那社至杨村村李家湾社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其中清理整修沿线水沟5.5 公里,整修路肩7.2公里,拆除沿线私搭乱建、违旧建筑1800 平方米,清理农户房前屋后“三堆五乱”85处,修复生态破坏区4800平方米。
- 标段合同估算价: 8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527-00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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