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盐碱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靖远县盐碱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靖远县盐碱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二次)
- 项目类型: 其他
- 项目编号: BGZJ-NZ25054
- 招标人: 靖远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中悦铭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56041.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 项目概述: 2.4.1项目全阶段勘察设计部分:1)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完成该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含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提供项目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3)建设期盐碱化改良程度监测及改良方案修正报告编制。 2.4.2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4.3投资合作方: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 2.4.4运营方:项目建设完成后,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估、财务管理、沟通协调、后期管护及产业运营等工作。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可以是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要求满足该项要求。 3.1.3商业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要求满足该项要求。 3.2资质要求 3.2.1社会投资人 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2勘察资质 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3设计资质 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4施工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3.2施工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3.3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 3.4信用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农民工工资 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2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7.3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 3.7.4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 标段编号: E6204000607009454001001
- 标段内容: 2.4.1项目全阶段勘察设计部分:1)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完成该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含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提供项目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3)建设期盐碱化改良程度监测及改良方案修正报告编制。 2.4.2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4.3投资合作方: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 2.4.4运营方:项目建设完成后,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估、财务管理、沟通协调、后期管护及产业运营等工作。
- 标段合同估算价: 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20400076778337D-20250715-018209-0
E6204000607009454001001靖远县盐碱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