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昌市发布时间:2026-03-05来源: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资格预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JG2026-024
  • 招标人: 金昌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7904.24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拟派于本项目施工的管理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专职安全员 1 名,施工员 1 名、质量员 1 名、机械员 1 名、材料员 1 名、资料员 1 名。上述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并提供 2025 年 10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定缴费证明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2.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要严格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和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提交申报,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之一。 3.5 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文。 3.6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本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应当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网络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8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严禁挂靠、转包。中标后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配置人员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的取消中标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录入诚信档案。 3.9依据金昌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 标段编号: E6203000603100001216001
  • 标段内容: 第二标段:食堂 1 栋,建筑面积 4504.79 平方米;食堂智能灯控系统及管理智能化服务系统预埋管铺设;食堂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配套实施室外绿化、道路、三网通信、电气工程、台阶、花池等构筑物施工;变配电设备安装、抗震支架设置、2# 区区域换热站改造工程。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811.33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203000735957384-20260206-063028-0
    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若是联合体投标,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拟派于本项目施工的管理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名,专职安全员 1 名,施工员1 名、质量员1 名、机械员1 名、材料员1 名、资料员 1 名;上述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并提供 2025 年 10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定缴费证明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1.3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各方工作与责任)。各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法人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标段投标。 3.1.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要严格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和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提交申报(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确定的牵头人申报),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之一。 3.5 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文。 3.6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本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应当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网络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8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严禁挂靠、转包。中标后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配置人员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的取消中标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录入诚信档案。 3.9依据金昌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 标段编号: E6203000603100001216002
  • 标段内容: 第一标段:学生宿舍楼 1 栋,建筑面积 12331.30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1560.00 平方米(含人防工程及设备机房);门卫室建筑面积 24.23 平方米;配套工程包含宿舍楼太阳能热水系统(含泵房设备);宿舍楼智能灯控系统及管理智能化服务系统的预埋管铺设、抗震支架;拆除工程。
  •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92.91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203000735957384-20260206-088644-1